劉柏希 大律師

認許年份
2022 (香港)
執業範疇
公司法
合約法
刑事法
家事及婚姻法
醫療疏忽 / 人身傷害
財產 / 土地
劉大律師正在發展廣泛的民事及家事法律業務,並接受各執業範疇的委託。
他經常處理物業及土地爭議,包括業權爭議、逆權管有及租賃事宜。他的經驗涵蓋有關大廈單位、商業處所、丁屋及開放的土地的爭議。
劉大律師亦受委託處理人身傷亡及僱員補償案件。在眾多案件中,他曾成功代表一間知名美容院,就一宗人身傷亡索償在責任及賠償額兩方面成功抗辯。
他的民事業務範圍廣泛,涵蓋商業及合約爭議、禁制令、遺囑承辦爭議事宜,以及精神健康申請等多個範疇。 他亦曾處理高額爭議案件,包括成功抗辯一宗涉及逾 1.5 億港元、關乎貸款償還及不兌現支票的簡易判決申請。
在家事法方面,劉大律師曾處理根據不同條例提出的經濟給養申請,包括第 481章的申請。他亦曾就司法管轄權及便利公堂爭議提供意見並處理相關案件,包括涉及香港與內地婚姻的事宜。在子女事宜方面,他曾代表父母及非父母人士(包括未婚父母),處理於家事法庭進行的管養權爭議,以及於高等法院進行的監護權程序。
為履行社會責任,劉大律師不時透過由平義社主辦的 CLIX,以義務形式代表及向客戶提供法律意見。
劉大律師能操流利英語、粵語及普通話,並能以英文及中文撰寫書面陳詞及進行聆訊。
- 香港大學法學士學位(2021)
-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2020)
- APAA Prize in Issues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or in Copyright Law (2020)
- Lee Shau Kee Scholarships for Student Enrichment (2018)
- Dean’s Honours List (2017-2018, 2018-2019, 2019-2020)
- Grantham Scholars of the Year Award (2017)
- 關錦萍 對 唐安麒美顏創造中心 (國際) 有限公司 [2026] HKDC 140 – 於審訊中代表被告人(一間知名美容院),成功就人身傷害申索的法律責任及賠償金額抗辯。
- Chan Chor Ki v Chung Gavin Sai Lun [2026] HKDC 1357 – 於一宗貸款償還訴訟的審訊中代表被告人,成功以時效屆滿為由抗辯部分索償。
- Kazna Investments Ltd v 朱寶兒 & Another [2025] HKCFI 1131; [2025] HKCFI 5897 – 代表原告人成功取得針對侵入者的交付空置管有權的命令,其後再取得補充命令,以釐清涉案地段的座標。
- Wong Kwai Fa and Another v 陳慶文 [2026] HKDC 35 – 在原告人撤回就交付空置管有權的簡易判決申請後,代表被告人成功取得訟費。
- Super Win Transportation Company Ltd v Lam Lai Kuen & Another [2025] HKDC 1064 – 代表原告人就一宗針對承包商兼分包商的欺詐申索成功取得簡易判決。
- Lin Loi Hing v The Personal Representative of Lin Lok Shi also known as Lok Kiu (Deceased) [2024] HKCFI 3056 – 代表原告人就針對已故分權擁有人提出的逆權管有申索成功取得宣告式濟助。
- CW v CC [2024] HKFC 92 (led by Anita Yip, SC) – 在一宗離婚案件中,於雙方在呈請書當日均居住於內地的情況下,代表呈請人妻子抗辯司法管轄權及便利法院管轄權的挑戰。
- Au Din Har Ellen v Au Yee Wan aka Yee Wan Au & Others [2024] 1 HKLRD 825 – 代表原告成功就聆案官的命令提出上訴,涉及不容反悔原則在中止法律程序的應用。
- So Ho Yee v Hui Mamie [2023] HKDC 1847 – 代表勝訴的原告人於審訊處理在一宗前同居同性伴侶之間的物業擁有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