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纳祺 御用大律师
本办事处创办人
我们的传承
已故贝纳祺御用大律师于 1946 年创立本办事处,现时为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大律师办事处。本办事处于香港具领先地位,其 53 名成员精于各个法律范畴。
贝纳祺的成员曾参与多个标志性的刑事及民事案件,并于不同案件担任仲裁司及调解员,亦在不同诉讼、仲裁及调解案件中担任当时人的代表律师。我们当中一些成员曾获委任为高等法院特委法官、暂委法官、不同裁判庭及法定机构的主席等公职。
在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及不同的委员会中,贝纳祺的成员也有担当不同职位。贝纳祺大律师办事处在司法及公职委任方面有悠久优秀的传统。
贝纳祺大律师办事处拥有不同资历的成员,在广泛的法律范畴提供服务。贝纳祺的成员以其所能、专业精神、道德操守及处理不同案件的热诚而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