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雁 大律師

認許年份

2000 (香港)

執業範疇

家庭及婚姻法律
刑事法律
監管及紀律事宜
死因研訊

聯絡

秘書:Ms. Suki Wong
[email protected]

張天雁大律師主要從事家事及婚姻法律業務,亦處理刑事審訊及上訴案件。她曾任資深檢控官,並在家事、刑事及少年法庭積累了12年豐富的司法經驗,使她能以廣闊視野處理家事爭議,並嚴謹分析及評估證據。

她處理的婚姻案件涵蓋附屬濟助、贍養費及訴訟費用撥款,當中包括涉及信託、第三方權益及跨境離婚的案件。她亦處理子女事宜,包括管養、照顧及管束、探視、緊急保護申請、子女遷居及《海牙公約》相關程序,以及根據《未成年人監護條例》和《父母與子女條例》提出的申請。

她亦就刑事審訊及上訴、監管及紀律程序,以及死因研訊提供法律意見並代表當事人出庭。她在商業罪案及高等法院陪審團審訊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她曾任刑事上訴案司法常務官,對上訴程序、案件管理及上訴的準備與陳詞具有深入了解。她亦是《Halsbury’s Laws of Hong Kong》「死因裁判官」篇章的作者。

  •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PCLL)
  • 香港大學法學士(榮譽)(LLB (Hons))
  •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家庭案件)(2021-2024)
  •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刑事案件)(2016-2017, 2019-2020)
  • 刑事上訴司法常務官(2017-2019)
  • 死因裁判官(2014-2016)

家庭及婚姻案件

  • ZJ v HS [2026] HKCA 1625 — 代表呈請人母親成功提出緊急上訴,案件涉及保障兒童安全及根據《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第189章)申請保護濟助。上訴法庭在特殊情況下准許當事人直接向該庭申請上訴許可。
  • LKM v LWC [2023] HKFC 124 — 訴訟期間贍養費及子女臨時贍養費事宜。
  • GF v CR and others [2023] HKFC 97 — 涉及在中國內地訂立的婚前協議及內地法院命令效力的追加當事人申請。
  • NSK v LYK [2022] HKFC 209 — 附屬濟助審訊,涉及妻子要求丈夫將其在前婚姻居所的權益無償轉讓予她的申請。
  • 蘇 對 張 [2025] HKFC 37 — 以經濟困難為由申請減少子女贍養費。
  • 李 對 陳 [2022] HKFC 217 — 離婚後的經濟濟助及共同持有的婚姻物業出售事宜。
  • 劉 對 盧 [2023] HKFC 115 — 以經濟困難及健康問題為由,申請更改配偶及子女贍養費。
  • 黃 對 張 [2025] HKFC 24 — 遺孀根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第481章)申請經濟給養。
  • SWTQ v WE also known as CWC [2022] HKFC 177 — 母親申請將子女從台灣送返香港,並申請禁止帶離子女的命令。

刑事案件

  • HKSAR v Mak Hoi Ching also known as Mak Carmen Ka Man and Mak Ka Man [2020] 3 HKLRD 591 — 涉及家庭暴力及被告多次傷害其男友的區域法院判決。
  • SFC v C L Management Services Ltd and another (ESS30671/2013) — 涉及無牌從事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活動,以及違反證券監管規定的案件。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黎家豪及另十人 [2021] HKDC 1394 — 涉及11名被告被控在數月內串謀非法出口大量 iPhone 的審訊。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張麗卿 [2020] HKDC 467 — 涉及被告容許親屬使用其銀行帳戶的洗黑錢案件。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顏偉成 [2020] HKDC 116 — 涉及欺詐罪的審訊。
  • HKSAR v Chow Wan Hi and another (DCCC1012/2015) — 涉及多項控罪的審訊,包括串謀處理贓物及故意阻撓警務人員。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達文及另四人 (DCCC648/2016) — 涉及五名被告及27項控罪的判刑,包括串謀詐騙、賄賂及貪污。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達華及另一人 (DCCC879/2016) — 涉及販運危險藥物的意圖,以及相關藥物是否擬作分發的判決。
  • HKSAR v Wong Chi Fung, Law Kwun Chung and Chow Yong Kang Alex (ESCC2791/2015) — 涉及非法集結的判決。
  • HKSAR v VW-VES (HK) Ltd and others (2015) 18 HKCFAR 84 — 涉及嚴格法律責任及法定抗辯的工業傳票案件。
  • HKSAR v Hong Yat Ming (HCCC424/2009) — 與未滿21歲男子肛交罪的判刑。
  • HKSAR v Park Sunil and another (CACC334/2010) — 就洗黑錢罪提出的判刑上訴。
  • HKSAR v Leung Chun Fung [2003] 2 HKLRD 282 — 就販運危險藥物罪提出的判刑上訴。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秋月 (CACC314/2009) — 販運危險藥物罪的量刑方法。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黎修鎰 [2005] 3 HKLRD 556 — 非法行醫罪的判刑。

死因研訊

  • Re Ho Oi Hing and others (CCDI346/2013) — 就九名香港居民在埃及熱氣球事故中死亡進行的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