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文渭 大律師

認許年份

1992 (香港)

執業範疇

商業 / 銀行法
公司法
保密 / 私隱
法律衝突
合約法
刑事法
誹謗
僱傭法
衡平法 / 信託
禁制令 / 藐視法庭
精神健康
遺產 / 繼承
專業責任
財產 / 土地
公法 / 司法覆核
監管 / 紀律處分
不當得利

聯絡

秘書:Ms. Winnie Fung
[email protected]

憑藉超過30年有效處理民事及刑事案件的實戰經驗,關文渭大律師體會到每一件案件都有它的特別之處,因此他會如手工匠般細心及精確地為每一名當事人處理每一件案件。

他的民事執業範疇涵蓋公共法、一般民事訴訟程序、公司法、國際私法、合約法、證據法、擔保和彌償、土地、訴訟時效、國際相互法律協助及信託等。

他的刑事執業範疇主要在各級法院代表控方,包括在高等法院檢控謀殺及強姦等嚴重罪行。

關大律師於1993年成為貝納祺大律師事務所的成員。

香港特別行政區

終審法院

上訴法庭

原訟法庭

斐濟共和國

斐濟高等法院 (蘇瓦)

  • Qarase v Bainimarama [2009] 3 LRC 614 (a trial concerning the extent of the prerogative powers of the President of Fiji to act in coup d’etat under the doctrine of necessity)